人死后家人不知道的財產(人死后銀行存款家人不知道)
人去世后家屬不知道其名下有信用卡,幾年后收到銀行的巨額欠單怎么辦?
如果持卡人有遺產,銀行可以向其繼承人追討;如果沒有遺產,則債務自然消亡,銀行無法向其繼承人追討。如果有擔保人,銀行可以要求保證人(擔保人)還款。
根據《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根據我國《繼承法》第26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當夫妻一方死亡時,生存配偶享有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及繼承死者遺產的權利。也就是配偶具有償還債務的義務。
如果如果持卡人既沒有遺產繼承也沒有配偶那么作為個人債務的信用卡卡債只能作壞賬處理而不應由其父母或者兄弟姐妹等親屬來承擔。
信用卡持卡人死亡后如不及時通知銀行做相應處理那么所欠卡債會產生利息和滯納金在這種情況下持卡人家屬需要向銀行營業網點的柜臺出示由公安機關出具的持卡人的死亡證明并向柜員將情況進行說明即可辦理信用卡注銷等業務持卡人死亡后所產生的透支利息可協商減免。
如果存款人死后家人不知道其在銀行留有存款,銀行會主動告知嗎?
不會的。因為銀行也不知道存款人已經死亡,也不知道存單是否有繼承人或已轉讓。如果銀行已知道存款人已死亡,且知道誰是繼承人,會告訴其有存款的,讓其回去找證據。如找不到,拿相關證明查詢,再到公證機關辦理繼承手續,有了這些東西帶到銀行辦理掛失手續、補卡、折和密碼重置手續。
按照人行和各商業銀行的有關規定,可以告訴你們,未領取的存款,將永遠屬于存款人所有,這屬于存款人的財產。但是,沒人知道,這個賬戶將作為久懸賬戶一直存在著。存款人存款按照類型分為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按照記錄介質分為銀行卡、存單、存折等形式。但是在銀行系統中,所有存款都保持著一種記錄模式,那就是賬號、戶名,證件信息,金額、幣種、期限(包括活期)、利率、待付利息等信息。如果無人支取,那么這個信息將是未銷戶狀態一直持續下去,直到有人發現,并持相關證件和介質來銀行支取。而如果存款人不在,這些將變成存款人的遺產,經過遺產繼承手續完成操作后有指定繼承人的代表人支取。(包括修改密碼,不再贅述,我回答過繼承存款的問答,可以關注我后參考一下)
但這是理想狀態,一定有極端情況。是什么呢?
第一,很多的老存單、存折,或者存款存續期間存單、存折或者存款形式發生巨大變化。例如銀行實現電子化記賬以前的手工記賬存單。在早期的銀行吸收很多的手工記賬存單,還包括信用社、合作社等,這類存單由于沒有電子化記賬,在銀行完成賬戶遷移時無法登記在電腦系統中,那么它在計算機中沒有賬戶記錄。無論何時也無法查到,面對這種情況只有一種解決辦法,因為為了支取查找手工賬本更加快捷,承兌銀行在完成系統變更后,會指定當地的一家比較大的網點統一受理這類存款支取,而由于沒有電腦記賬,支取存款只能憑借原始存單,到該網點后,通過能夠清晰辨識的原始存單再庫中查找原始記賬憑證和存單底聯,核對無誤(印章、簽名等)方可支取,如果存款人本人不在世亦可按照遺產方式支取。
第二,未實名賬戶,在 2002年之前很多商業銀行開立賬戶時央行并未要求賬戶完全實名制。也就是起什么名字都行,留不留身份證號,留什么號都行,這樣的賬戶,如果是老存單參照上邊的操作,如果是有電子記錄的,系統中會單獨記錄該賬戶未非實名賬戶,這種賬戶的支取依舊以存單的持有者為主,如有密碼的需要驗證密碼。存單持有者姓名和存單不符,也只登記存單持有者現在的身份證信息,完成實名制后,驗證密碼便可支取。而該業務必須由開戶行辦理。如果密碼忘記,則必須查找當時開戶資料,驗證簽名、地址、等等信息,才能完成支取。
第三,網點撤并的存款,很多銀行網點因為效益問題,會撤并。如果是通存通兌的小額存單(500萬以下),儲戶可以任意網點支取,如果是大額、或者上述幾種情況的需要聯系銀行客戶,詢問撤并后,新的主要負責網點是哪個,一定有一個指定的網點接受所有原開戶網點的全部資料,為主要負責網點。去主要負責網點支取。
最后一種情況,就是活期賬戶扣收小額賬戶管理費和年費的卡片,很多銀行扣小額費年費,扣到卡內少于100元,這類活期賬戶會被強制銷戶,而余額轉為營業外收入賬目中,但如果客戶持已被銷戶卡片來網點,這幾十元是可以被退還的,必須去開戶行辦理。
如果依舊沒有人處理,無論是手工存款還是電子記賬存款,他們的賬戶都將一直記錄在銀行,不會消散,而銀行會一直保管賬戶信息直到被支取(電子記賬實名制存款,開戶資料保存10年,但賬戶信息永遠不會取消)。如今有多少被遺忘的存款,靜靜的等在銀行,等著被支取的那一天,如果沒有,它將作為銀行存款總額的一部分,一直呆在那。
存款人去世,如果親屬不知道銀行的這筆存款怎么辦?
人去世后在銀行存款家人不知道,銀行用3個方法處理!網友:找不到法律漏洞!人死后在銀行存款家人不知道,銀行用3個方法處理!網友:找不到法律漏洞!每個人的存款是個人財產,如果有一天這個人去世了,但是他在銀行里的存款家人并不知道,那么銀行會怎么處理這些錢呢?按法律來說存款人去世了,合法的繼承人可以從銀行取出這份遺產,根據遺囑自家人進行分配,如果去世的人沒有遺囑,就按法律的規則去分配,第一順序是配偶,然后還有子女和父母,有一定的分配比例,如果存款人的家屬并不知道,而且沒有來要這筆錢,銀行如何來處理這筆存款呢?
1、正常手續由家人提取
存款人去世后,銀行會根據一些證明來兌付,合法繼承人用公證處的繼承證明書,完全可以順利取出存款,銀行全力配合,繼承人帶上戶口簿、身份以及存款人的死亡證明書,還有繼承權證明書給銀行過目,然后就可以查出存款人名下的所有錢。之前存款人辦理過業務的銀行,繼承人要挨家挨戶去詢問。
2、成了死帳轉為收入
假如說繼承人沒有查到這筆錢,不知道也不管,這筆存款長期不取出,這樣銀行繼續保存,如果時間久了沒有人去運用這筆錢,成了一筆死帳,無任何的交易和變化,變成睡眠賬戶,銀行把存款劃分到營業外收入,當然如果過了很多年,繼承人想起來了,去查這筆存款,相關的本金和利息也會給的。
3、到期自動轉存
去世的存款人如果銀行存款是定期的,那么到期后,這筆錢無人管理,將會自動存下去,利率也按正常的規定,如果這筆錢一直沒有人取,那么會一直轉存下去,時間久了存款會自動轉為活期,銀行再進行處理,到時候要看具體情況。
如果這位過世的人沒有任何繼承人,存款也可以按一定的規則進行處理,他如果生前是在集體所有制單位上班的,存款會由自己單位繼承,死者沒有相關單位,錢就會上繳到國庫中,家人如果不知道這筆錢,錢一直存在銀行里,將來轉為不動戶以后,不再有計息,幾年內無人辦理支取業務的話,將由銀行自行支配,不過繼承人還是有權利去取的,銀行是客戶資金的保管方。
很多網友奇怪銀行為什么不主動去給錢呢?雖然過世的客戶存款同樣得到法律的保護,但是每個銀行的分支行客戶上萬,不會清楚每個客戶的情況,也不會主動打電話去問客戶的個人情況,更不會聯系客戶的家人,甚至很多老客戶家屬的個人信息,銀行也沒有記錄。
一般個人辦理銀行卡的時候,銀行并不會查詢對方的關系網,更不知道他的親屬是誰,銀行說白了是一個服務行業,不可能去打聽自己客戶的個人情況,如果存款人過世了,銀行只會被動的去等待,不可能去主動聯系對方家人的,這方面也是情有可原。
老人去世,家人怎么查詢其生前不知道的存款等財產?
家人可以通過以下途徑查詢老人生前的財產:
查找遺囑:如果老人留下了遺囑,遺囑中可能會列出他的財產和存款信息。
查詢銀行賬戶:家人可以去老人經常使用的銀行或金融機構查詢其銀行賬戶和存款情況。
查詢信用卡賬單:如果老人有信用卡,家人可以查詢其信用卡賬單,了解其消費和還款情況。
查詢稅務記錄:家人可以查詢老人的稅務記錄,了解其收入和財產狀況。
咨詢律師:家人可以咨詢律師,了解如何處理老人的財產問題。
如果人死了,存銀行的錢怎么辦?如果沒人知道,是不是就歸銀行了?
如果存款人死亡,存銀行的錢怎么取?還要具體來分析。
1.存款人死亡不久,身份證還未在公安系統注銷
我在銀行上班有7年了,中間也碰到過幾起這樣的事。我們都知道存款人死亡之后,身份證需要到公安部門注銷,但是如果是剛剛去世的情況,可能身份證還是有效的,那么這個時候如果在銀行的存款是憑密碼來支取的,而家人又知道銀行密碼的情況下可以直接支取。這是最簡單的辦法,這時候銀行員工也不會多問什么,即便以后家里人找過來也不怕,因為章程上是合規的,有密碼就可以付錢。如果是大額存款比如超過5萬元了,由于死者身份證還未剪角,也未在公安系統注銷,也是可以辦理的。
2.身份證已經注銷或者不知道密碼
身份證注銷后原則上需要用到身份證的業務都不能辦理了,但是只要有密碼,取款不受影響。但是沒密碼就比較麻煩了,掛失密碼是比較復雜的業務,這個時候就需要去公證處開證明,到時候銀行會按照公證書上的要求把密碼重置。但是至于怎么分這筆錢就很麻煩了,先要看有沒有遺囑,沒有遺囑的按繼承法繼承,這個公證書里一般會寫。但是銀行一方就很麻煩,需要所有繼承人都在場才給你辦,我當時辦理過一個6個繼承人的,這一個業務耗費了一個多小時時間。因為分割財產的事最容易引起糾紛,銀行一旦操作不當就會惹一身麻煩事。
怎么查詢存款
之前查詢死亡人存款是很麻煩的,不過2019年4月銀保監會、司法部聯合發布《關于簡化查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關事項的通知》如果是直系親屬父母、子女、配偶拿自己身份證、死亡證明、和關系證明就可以去查詢。如果是遺囑繼承人,還需要提供公證遺囑。
但是這個只有查詢的功能,如果想要繼承死亡人在銀行的存款,必須是有遺囑或者公證書的。這里提示兩點,1.銀行查詢后的余額一定要記清楚再去開公證書,如果到時候公證書上寫的金額錯了,銀行是不給你辦的。2.公證的費用一般在200-500左右,如果存款的錢還不夠這個數,那就放棄繼承算了,不要搞一圈下來還賠錢。
家人不知道的話,銀行會不會把錢據為己有?
1. 銀行是個公司不是個人
我們通常意義上說的銀行指一個公司,但具體操作業務辦理的是銀行的工作人員,這些工作人員可能就是我們身邊的某一個人,從概率上講也很高,現在銀行工作人員有將近400萬,差不多400個人里面就有一個銀行人。既然是一個公司就有很多規章制度,尤其是銀行這樣的公司,制度是非常嚴格的,所以如果我們認為銀行會把錢據為己有也就是說是認為銀行里的工作人員會把它放進自己的口袋,這和把錢一直放到銀行賬戶上充公是兩個概念。而前者是一種犯罪行為,一般別人不敢這么做,而且也做不到
2. 錢一直無人認領,銀行會不會通知家屬?
關于這一點銀行并沒有明確的規定客戶的錢多久不動就要通知別人,在我的實際工作經驗中,銀行通知家人與否完全靠運氣。在什么樣的情況下會通知呢?有負責任的客戶經理的時候。現在銀行為了爭生意會給很多客戶配備客戶經理,定期理財到期了會打電話提醒你,過生日過節啥的也會問候一下。這種情況下,如果存款人死亡了,家人是可能知道有這筆錢存在的。但是現實情況是,很多銀行只有貴賓客戶才會有客戶經理。
3. 如果錢長期無人認領會怎么樣?
銀行賬上會有多錢的情況,還不止存款無人認領。還有一種,就是柜員出現長款,也就是收的錢多記賬的錢少,而且還真有客戶不來認領,銀行也查不出原因的情況。別以為這對銀行是好事,錢多了少了都不行的,我們柜員有個因為多了500元沒客戶認領,被記大過還罰了錢。這樣的錢會被記入長款賬戶,等客戶來領,而存款無人認領的話銀行短期內只會自動轉存。
只有時間太久才會轉為不動戶,如果再過一段時間還是沒人來就會轉為營業外收入,包括上面說的長款也是。營業外收入也是銀行收入的一部分,類似的還有捐贈撥款等。而這部分錢最終會給誰也沒有具體規定,國有銀行的利潤上繳國庫會有一部分,股東也有一部分,總之,受益的還是銀行一方。
人生最悲劇的一件事情就是人死了,但銀行里面卻有大把的存款沒花完,在現實當中確實有很多人因為意外情況去世之后,銀行有大把的存款沒人知道的。
對于這些因為存款人去世之后沒人知道存款,很多人都以為沒人認領了,那么銀行就會劃歸銀行所有了,其實事情并沒有這么簡單。
至于存款人去世之后,存款沒人知道怎么處理要看具體情況。第一、存款人存的是定期而且約定到期自動轉存。
從理論上來說,銀行其實不知道存款人去世的消息,如果存款人存的是定期,而且約定到期之后自動轉存,那么定期存款到期之后就會自動轉成定期存款,這樣存款就會一直存在。但目前有些銀規定,如果定期存款到期自動轉存兩次之后沒有人工來辦理的,那就會自動轉成活期存款。第二、如果存款是活期,或者定期到期之后沒有繼續轉存。
如果定期存款到期沒有自動轉存,那就會自動變成活期,對于這些活期存款在不同的時期,銀行采取的措施是不一樣的。
首先,銀行有可能會扣除短信通知費以及年費(個人名下一類卡不交年費),如果這些活期存款額度比較小,那說不定幾年時間就會被扣光。一旦銀行卡里面余額被扣光之后,兩年之內沒有任何收支項目的,大多數銀行都有可能做注銷處理。
其次、如果銀行卡里面的余額足夠多,在扣除短信費年費之后仍然有大量的余額可以使用,但這筆錢長期沒有任何操作(通常情況下是兩年時間沒有進出賬),那銀行也會把這個賬戶列為長期不動戶,對于長期不動戶銀行一般會轉為睡眠賬戶,對于這些睡眠賬戶里面的余額,銀行會列入營業外收入計入當期銀行的收入。
但這筆錢銀行是不具有支配權的,一旦未來某一天存款用戶本人或者相關繼承人想拿出這筆錢,那么銀行就必須以營業外支出把這筆錢退還給相關的權益人。第三、存款人是因為重大 社會 事件死亡的。
在現實當中存款人死亡有可能是因為一些重大的 社會 事件導致的,比如發生地震,臺風等重大自然災害。對于這些因為 社會 重大事件而死亡的存款人,銀行一般都會收到死亡的相關名單,然后根據相關要求對死者的存款統一處理。
首先、銀行會想辦法聯死者的繼承人,如果死者有繼承人,那么繼承人只需要按照相關的法律程序辦理存款繼承手續就可以。
其次、如果死者沒有相關的繼承人,那這筆存款就屬于無主存款,對于無主存款的處理方式,根據《繼承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也就是說,如果死者生產是在集體所有制單位上班,那這筆存款就由死者生前所在的集體企業處置,如果死者生前不是在集體企業上班,那這筆存款就收歸國家所有上交國庫。第四、如果死者有繼承人,但繼承人不知道這筆存款,那可以通過公證的手續拿回這筆錢。
在現實當中有很多人都是因為意外情況去世的,所以死了之后家屬根本不知道他在哪些銀行有存款,一旦發生這種情況之后,家屬可以到當地的公證處辦理一個存款查詢函,然后拿這個存款查詢函挨個到當地銀行進行查詢,把死者的存款記錄記下來。
在弄清死者在哪些銀行有存款之后,就按照正常的遺產公證手續到當地的公證處辦理遺產公證手續,最后委托其中的一個繼承人到銀行把這筆錢取出來就可以了。
歸銀行,憑什么。即便是退一萬步來說,無人認領的存款,最終是要上交國家的,怎么也輪不到銀行來“繼承”這筆存款的。
銀行存款期滿未支取的一般性處理原則
要知道,一般來說,某筆存款到期,無論存款人是否去世,銀行都會按以下原則來處理的:
存款人去世,即便是存款長期未支取,也不會歸銀行所有的
要知道,一般情況下銀行是無法得知存款人是否去世的,自然也就不存在“主動”通知繼承人的情況。不過,如果是貸款長期逾期未還,銀行可是會找到繼承人索要欠款的。這一點,的確有點讓人難以費解!
對于這些長期無主的存單,根據相關規定,一般是劃歸國家的。而在劃歸之前,是有一個長期的過程,在這期間,這筆存款創造出的每一分收益,都歸銀行所有。
總之,一句話個人存款,其所有權是個人,而非銀行。即便是無人認領,其最終也會劃歸國家所有,與銀行沒有一毛錢關系。不過,在此期間,這筆存款創造出的收益,是屬于銀行的。筆者覺得,這或許才是存款期滿后,銀行不“主動”聯系儲戶(或繼承人)原因之一吧!
如果人死了,存銀行的錢分為兩種:第一,家屬知道,第二,家屬不知道。如果是第二種,則該筆款在銀行內部經過一定的時間變為“不動戶”,至于是否會“歸銀行了?”,如果長期不動戶和“歸銀行”也沒啥區別了。
作為銀行來說,任何一個儲戶來銀行辦理存款業務,除非是特別大額的,否則,一般到期銀行也不會主動和儲戶聯系——個別銀行工作人員熟悉的長期保持聯系的儲戶除外。那么,儲戶突然亡故,銀行是不會知情的。
而儲戶如果在存款時,就注明了“到期自動續存”的選項,那么,即使存單到期銀行也會不經儲戶到場辦理而自動從計算機系統里給予自動轉存。但是不會因為到期而聯系儲戶,因而也就不知道儲戶亡故。而如果儲戶沒有選擇“到期自動轉存”則即使儲戶亡故或者正常,到期以后都會自到期日始以活期計息。
對于銀行來說,該筆資金,如果已因為長期沒有動用——包括到期轉存和提取,那么作為“列入不動戶”前,銀行都會試圖聯系到儲戶(一般僅限于嘗試電話聯系),通知其到場辦理諸如續存或者提現的業務,而如果聯系不到,或者沒有留下聯系方式,銀行只能自動轉為“不動戶”。
而多數的不動戶,對于銀行來說,屬于“低息負債”——長期并且以活期計息。銀行可以用于周轉和貸款牟利。比如地震或者戰爭之后突然死亡大量人群,就會導致銀行可以周轉和貸款的資金突然增多,并且成本非常低?!烙嬤@也是蘇黎世銀行瑞士銀行二戰后突然財產爆吻增的原因——大量儲戶亡故,導致銀行資金成本降低和可資金大量富余。
如果有的人可能在存款方面有這樣的疑問:自己的老父親、老母親在生前在某一家銀行存了 100,000元存款,但是,老人突然離世。
那么。錢是不是就取不出來呢?
其實,我個人覺得: 我們完全沒有這樣的擔憂,因為銀行機構可以說就是為我們的錢財做安全儲存的。
也就是說,即使家里面有人去世,在銀行存有大量的現金,我們也不必擔憂,并且銀行也不會把這些財歸為國有資產或者說上交。
那么。作為子女,我們應該怎么與銀行溝通把父母生前存的這些錢取出來了?這時,我個人覺得:根據我的投行經驗,我覺得主要有以下四個方法可以與銀行私下里溝通,把父母生前的銀行存款取出來? 第一種手段
我們人到銀行里面去存款,絕對有存款憑證或者說相關的存款合同。
那么, 假如你父母生前有定期存欺而且是自動轉存的,銀行方面只能按照這個約定進行結算利息,到期后自動轉存,利滾利的模式。
但是,我們作為父母去世之后,想領這筆錢的人來說,這筆錢不是自動轉存到期后會劃回到活期賬戶,活期賬戶就會按到活期利息結算,就這樣存在銀行,同樣利滾利。笫二種方法
銀行會把死者生前存的這些錢以放貸的形式放出去,但同時也會給予相應的利息結算給這筆錢。
如果父母在身前有有大量的現金,去世之后,子女不知情或是沒有人前來到銀行去取的話,這波錢那銀行將會繼續放貸給需要這筆錢的人。
那么, 沒有人把這筆錢取出銀行的話,銀行可以長久使用這筆錢的,直至你取出前一天還在給這筆錢結算利息。如果沒有人取出的話,銀行可以長久使用這筆資金房貸,但這種做法我們也能夠理解。
畢竟,沒有人去,銀行肯定會要利用這筆錢來放貸以產生經濟效益,而銀行也會根據你這筆錢結算一定的活期利息。第三種情況
當然,銀行也會根據銀行的規定進行對賬戶進行扣除一定的錢。
比如,之前有年費的,每年要扣除3元左右或者有些小額的賬戶會自動扣除小額管理費,但還有一些開通短信通知的。
同樣每個月扣除兩到 3元的短信費,另外,開通其他網上銀行其他扣費功能的也會每個月從這個賬戶中扣除,直到這筆錢扣完為止。第四種情況
有些部分銀行知道存款人死亡了,也會通知家屬前來領取,但是,這種概率非常低。
如果隨著時間的推一時間太久了,這個賬戶依然沒有人來領。
那么。這個錢也就無疑免費給了銀行。
說白了也就是充公了上交國家了。總結
所以,對于父母去世之后,在銀行存有一定的現金的朋友,我們要知道銀行以上四種措施就是處理死者在事后沒有人前來領取活期存款的四種處理方法。
當然,我們要明白一點: 銀行也是一個講道理的地方,它會根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這筆存款,并非隨心所欲,并非想不想給你就不想給你,銀行沒有這么無賴的行為,一切都得按規矩來辦事兒。
所以,如果自己的父母在生前在銀行存有大量的錢,等到他們去世的那一刻,我們要問清楚。
人生最悲催的事情就是人還沒死,錢花完了,更悲催的事,人死了,錢還沒花完!在現實生活當中經常會發生有一部分人遭遇意外事故突然離世,而家人卻不知道他在銀行里有存款。這種情況下,有些人認為這筆錢可能就歸銀行所有了,但事實并不是這樣的,無論何種情況錢都不可能歸銀行所有。
一般來說,如果存款人去世的話,其家人拿著死者的身份證和銀行密碼,就可以自由地取走這筆錢。因為銀行取款的程序就包括這兩樣。如果死者的家人只有身份證而沒有密碼,也沒有多大的關系,只要到公證處辦理相關手續,就可以取走這筆錢,只是有時會比較麻煩,但不管怎么樣,這筆錢還是會交給死者親屬的。
最麻煩的就是死者家屬不知道死者在銀行里有存款,自然也就想不到去銀行領取這筆錢了。那么,這筆錢就會一直存在銀行里。銀行會繼續利用這筆錢進行經營,這對于銀行也沒有什么責任。因為銀行的責任就是利用儲戶存在這里的錢去經營。但是經營的收益可以歸銀行,但儲戶所擁有的本金和利息收入,還是不能歸銀行,依然屬于儲戶,只是因為儲戶死亡,這筆錢就只能長久地存放在銀行。如果人死了,存銀行的錢怎么辦? 作為死者的家屬,如何才能取出死者銀行里的錢?
這是個很好的問題,問題要分兩個方面,第1方面人死了,存在銀行的錢或者是購買的理財產品,銀行會通知死者的家屬嗎?另一方面,這個錢沒有人認領,這個錢是歸銀行嗎?第1個問題,人死了存在銀行的錢或者購買的理財產品,銀行會通知死者家屬嗎?
現在的公安系統和銀行系統是沒有直接打通的,死者死后公安機關銷戶時銀行是不知道的,換句話說銀行是不知道死者已經“死了“,所以一人死了銀行是不會主動通知死者的家屬在銀行的存款。第二個問題,錢沒有人認領,會歸銀行所有嗎?
按照存款管理條例規定存款人死亡并且無法定繼承人,經公安機關證明后,該存款歸國家所有或集體所有企業所有。集體所有制企業人員死后的存款歸集體所有制企業所有,其他的類型的人員,死后的存款歸國家所有。
所以死者的存款沒人知道,銀行是不會主動通知存款的家屬,銀行會把錢一直存著,是不被認領的存款。
另外一個方面,銀行知道死者已死,并且存款沒有人認領,得到相關的證明之后,該筆存款上繳國家或者集體所有制企業。
自從小沈陽的《不差錢》小品火了之后,大家都知道人生最大的悲劇就是:“人死了,錢還沒有花完”,那么這沒花完的錢是不是被銀行收歸了呢?銀行的記賬
人死了,銀行對于其存款并不會主動去通知其家人,用戶的存款會一直在賬戶中躺著計息。如果金額足夠大或者有辦理定期轉存的,那么這筆資金會一直無限累積下去;金額較小又沒有辦理轉存的,到期后轉為活期存款,如果非唯一的賬戶,銀行會扣取年費以及小額賬戶管理費,開通短信通知還會扣收短信通知費用,隨著時間累積,賬戶中的余額會逐漸減少,直至某天清零,轉為睡眠賬戶,然后再被銷戶。
所以說人死后在銀行的錢會如何變動,關鍵在于這筆資金的大小以及是否辦理轉存。如何認領
如果繼承人并不知道過世之人在銀行賬戶中是否有存款,在以往可以通過公證處開立《存款查詢函》到銀行查詢,但是為簡化程序,提高效率,便捷民眾。2019年4月19日,銀保監會、司法部聯合發布 《關于簡化查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關事項的通知》 ?!锻ㄖ分刑岬?,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憑已故存款人死亡證明、可表明親屬關系的文件(如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出生證明等)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公證遺囑指定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憑已故存款人死亡證明、公證遺囑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可單獨或共同向存款所在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交書面申請,辦理存款查詢業務,無需辦理公證機關出具的《存款查詢函》。
或許很多人看了,會覺得很麻煩,但只要你不知道過世之人的密碼,后續要取錢,那么公證遺囑肯定是必須的(公證你為確定的繼承人),所以你實際只需要有死亡證明、你們的關系證明、你的身份證以及公證遺囑,四份文件即可查詢過世之人名下的存款并且可以直接從該賬戶中取款??偨Y
公證遺囑畢竟耗時費力(所有繼承人還必須都到場或者簽自動放棄繼承或者委托協議書等),如果過世之人為年輕一輩的,你又剛好知道密碼的,要查詢他在銀行是否有存款,其實可以通過登錄你們當地各家銀行的官網查詢(甚至你只需要查詢其手機上下載的銀行APP中的銀行即可,畢竟大部分人與某銀行有交集才會下載該行的APP)。不過如果沒有密碼,公證遺囑是肯定必須的。
如果人死了,沒人知道這筆錢,銀行就會使用這筆錢來經營,收益自然屬于銀行,但產生的本金和利息永遠屬于儲戶。直到有一天,如果家屬拿著銀行卡或公證處的證明材料領取。但如果一直沒人來收,事實上,還是歸銀行所有。
然而,近年來,確實有人拿著幾十年前的家庭存折到銀行取錢,但大多都需要經歷各種曲折,有的能找到原始憑證的人也能如愿以償。然而,一些金融機構在重組后,由于各種復雜的變化,最終幾年多沒有結果。
銀行系統與公安的戶籍制度沒有聯系,銀行也無法知道客戶的現狀(他們是否已經去世)。銀行的客戶數是幾十萬、幾千萬、幾億。即使一個固定賬戶已經查對了30多年,仍然有大量客戶,需要逐一核對。而且,即使儲戶已經去世,涉及數十年的 歷史 ,死者的手機號碼和地址可能已經改變,銀行也無法知道他們的孩子是誰?因此,還需要聯系存款人居住地的公安部門,查看是否有繼承人、繼承人的聯系方式等。首先,當地公安會對銀行置之不理。對于這些事情,銀行不得不增加工作量,浪費人力成本,所以銀行業肯定不會自費做這種工作。
因此,當一個人死后,沒有人知道銀行里的錢,銀行也不會通知他的家人。銀行有保密義務,可能不知道此人已經去世。因此,銀行不會通知家屬。另一種可能是銀行也會有點自私。如果家庭成員不知道他們有錢,它可能是銀行所有。但如果家屬去查詢并提供相關材料,銀行會為您辦理取款手續。
最后,我們可以充分利用大數據,可以每個儲戶都開立一個賬戶,并將受益人指定到銀行卡上,如果一方已故,其中一個聯系人必須是配偶,另一個可以更改(因為婚姻財產通常是夫妻共同擁有的財產,除非獲得一些例外情況)。存款人本人在銀行時,必須經存款人授權,方可使用。如果儲戶不在銀行,身份證將在系統中注銷。身份證注銷后,將通過大數據共享給銀行系統。銀行系統進行會計清算后,可以通知受益人盡快收款。
小沈陽說,人生最大的悲哀,是人死了錢沒花了。
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把資產規劃重視起來。不要因為一點小小的疏忽,讓自己的資產受到損失。
保護好自己的資產,最終留給我們至親至愛的人!
老人去世,家人怎么查詢其生前不知道的存款等財產
可以拿死亡證明和親屬關系證明到公證處辦個公證,持公證書去銀行查詢。
根據《商業銀行法》和《關于查詢、停止支付和沒收個人在銀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過戶或支付手續的聯合通知》,此種情況過戶和支取應該遵循以下規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繼承人為證明自己的身份和提取該項存款,應向儲蓄機構所在地的公證處(未設公證處的地方向縣、市人民法院)申辦繼承權證明書,該項存款的繼承權發生爭執時,由人民法院判處。儲蓄機構憑繼承權證明書、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
擴展資料
根據《查詢和沒收個人存款及存款人死后過戶手續的聯合通知》
二、關于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過戶或支付手續
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提取、過戶手續問題涉及的內容比較復雜,應慎重處理。
(一)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繼承人為證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權提取該項存款,應向當地公證處(尚未設立公證處的地方向縣、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銀行憑以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如該項存款的繼承權發生爭執時,應由人民法院判處。銀行憑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
(二)在國外的華僑、中國血統外籍人和港澳同胞在國內銀行的存款或委托銀行代為保管的存款,原存款人死亡,如其合法繼承人在國內者,憑原存款人的死亡證(或其他可以證明存款人確實死亡的證明)向當地公證處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銀行憑以辦理存款的過戶或支付手續。
(三)在我國定居的外僑(包括無國籍者)在我國銀行的存款,其存款過戶或提取手續,與我國公民存款處理手續相同,應按照上述規定辦理。與我國訂有雙邊領事協定的外國僑民應按協定的具體規定辦理。
(四)繼承人在國外者,可憑原存款人的死亡證明和經我駐在該國使、領館認證的親屬證明,向我公證機關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銀行憑以辦理存款的過戶或支付手續。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查詢和沒收個人存款及存款人死后過戶手續的聯合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