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詐騙和詐騙罪的區別(合同詐騙和詐騙罪的區別在哪里)
詐騙和合同詐騙有什么區別
法律分析:詐騙和合同詐騙的區別:
1、兩罪侵犯的客體不同。一般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簡單客體,即侵犯的只是公私財產所有權,因而在犯罪的歸類上屬于侵犯財產犯罪。而合同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即不僅侵犯了公私財物所有權,而且更主要的是侵犯了國家的合同監管制度,是性質相對更為嚴重的一種犯罪,因而在犯罪歸類上劃入了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2、犯罪的客觀方面不同。依據法律規定,合同詐騙罪在客觀方面的表現必須與合同有關,即行為人實施的欺騙行為必須發生在簽訂、履行合同的過程中。而一般詐騙罪在客觀方面則沒有這種特殊限制,無論是什么時間、在什么地點、在什么事情上,行為人只要采取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詐騙方法,騙取了對方財物,即可構成本罪。
3、犯罪主體不同。一般詐騙罪的主體是自然人,單位不能成為犯罪主體;而合同詐騙的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在實踐中多數表現為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
4、認定兩罪的數額標準不同。一般來講,合同詐騙罪的數額較大、巨大和特別巨大的標準要高于一般詐騙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詐騙罪和合同詐騙罪的區別和聯系
法律分析:合同詐騙罪與詐騙罪的關系:合同詐騙罪是詐騙罪的一種特殊形式,詐騙罪的特征在合同詐騙罪中也應當具備。合同詐騙罪與詐騙罪的區別:兩罪侵犯的客體不同;犯罪的客觀方面不同;犯罪主體不同等。
法律依據:《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合同詐騙罪和詐騙罪的區別是什么
法律分析:合同詐騙罪與一般詐騙罪都屬于詐騙罪的范疇,從新舊刑法的規定對比看,一般詐騙罪的規定就是原來的詐騙罪的規定,只是為了便于區別其他特別形式的詐騙犯罪,才將原詐騙罪稱之為一般詐騙罪。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合同詐騙罪從屬于一般詐騙罪。兩罪有許多相似之處,如行為人都以騙取對方財物為目的,客觀方面都實施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行為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合同詐騙與詐騙的區別是什么
法律分析:合同詐騙與詐騙的區別如下:
1、產生時間:
合同詐騙故意產生的時間既可能是行為人實施行為的最初,也可能產生在其他合法行為進行的過程中。
普通詐騙犯罪的犯罪故意均產生于行為之初,其犯罪的臨界點都發生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等詐騙手段實施之前。
2、客體:
合同詐騙與普通詐騙行為人作案時客觀表現形式的差別關鍵在于是否利用合同進行了詐騙。
3、主體:
合同詐騙的犯罪主體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單位。而普通詐騙的犯罪主體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單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詐騙罪與合同詐騙罪的區別
法律分析:合同詐騙罪與詐騙罪的區別:兩罪侵犯的客體不同;犯罪的客觀方面不同;犯罪主體不同;認定兩罪的數額標準不同。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或單處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合同詐騙罪和詐騙罪的區別有哪些
法律分析:合同詐騙罪和詐騙罪的區別:
(一)侵犯的客體不同。
詐騙罪只侵犯財產所有權,是單一客體,而合同詐騙罪既侵犯他人的財產權利,同時又侵犯合同行為管理制度。
(二)犯罪客觀方面表現不盡相同。
詐騙罪可以表現為虛構任何事實或隱瞞真相,以騙取財物;合同詐騙罪只是在經濟合同的簽訂、履行過程中,因而欺詐手段有特定范圍的特殊性。
(三)犯罪主體不盡相同。
詐騙罪限于自然人主體;合同詐騙罪主體包括單位,且是任何單位。
(四)合同詐騙罪與詐騙罪屬于法條競合,應當遵循特別法優于一般法的原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合同詐騙罪與詐騙罪的區別是什么
法律分析:1、侵犯的客體不同:詐騙罪只侵犯財產所有權,是單一客體,而合同詐騙罪既侵犯他人的財產權利,同時又侵犯合同行為管理制度;2、客觀表現形式不同:合同詐騙罪是利用合同實施詐騙行為,而詐騙罪對客觀表現形式沒有限制;3.犯罪主體不同:合同詐騙的犯罪主體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單位;而普通詐騙的犯罪主體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單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合同詐騙罪和詐騙罪的區別
法律分析:1、概述:
詐騙罪與合同詐騙罪的關系,是普通法與特別法的關系,是包容競合的法條競合關系,因此二者有許多共同點:諸如二者都是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欺騙方法;主觀上都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故意;都侵犯了他人的財產權,騙取了公私財物等。但是依據犯罪構成的理論,詐騙罪與合同詐騙罪仍是有區別的。
2、具體區別:
(1)在犯罪客體方面,詐騙罪只侵犯了公私財產的所有權,是簡單客體;而合同詐騙罪除了侵犯了公私財產所有權外,還侵犯了市場交易秩序和國家合同管理制度,因此侵犯的是復雜客體,這也是為什么詐騙罪屬于侵犯財產的犯罪,而合同詐騙屬于破壞社會市場經濟秩序犯罪的原因所在。
(2)在犯罪客觀方面,詐騙罪主要表現在行為人采取欺騙的行為,使受害人產生錯誤認識而交付財產。詐騙罪的手段多種多樣,不限于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而合同詐騙罪是行為人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合同對方當事人財物的行為。因此合同詐騙罪的手段僅限于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利用合同手段騙取公私財物。
(3)在犯罪主體方面,詐騙罪的犯罪主體只能是自然人;而合同詐騙罪的犯罪主體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單位。
(4)在認定兩罪的犯罪數額的標準方面,一般來講,合同詐騙罪的數額較大、巨大和特別巨大的標準要高于一般詐騙罪。
3、總結:
區分詐騙罪與合同詐騙罪的關鍵在于詐騙行為是否發生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利用合同的形式騙取公私財物或者財產性利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詐騙和合同詐騙罪的區別
法律分析:一、在侵犯客體上,詐騙罪只侵犯了公私財產的所有權,是簡單客體,而合同詐騙罪除了侵犯了公私財產所有權外,還侵犯了市場交易秩序和國家合同管理制度,因此侵犯的是復雜客體,這也是為什么詐騙罪屬于侵犯財產的犯罪,而合同詐騙屬于破壞社會市場經濟秩序犯罪的原因所在。二、在犯罪客觀方面,詐騙罪主要表現在行為人采取欺騙的行為,使受害人產生錯誤認識而交付財產。詐騙罪的手段多種多樣,不限于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而合同詐騙罪是行為人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合同對方當事人財物的行為。因此合同詐騙罪的手段僅限于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利用合同手段騙取公私財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合同詐騙罪與詐騙罪的區別
法律分析:1、侵犯的客體不同,詐騙罪只侵犯財產所有權,是單一客體,而合同詐騙罪既侵犯他人的財產權利,同時又侵犯合同行為管理制度;2、主觀故意產生時間不同;3、犯罪主體不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