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舊改拆遷補償標準(廣州舊改拆遷補償標準220方)
廣州市曾邊村拆遷補償標準
一般來說,拆遷補償標準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房屋補償: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積、結構和年限等因素進行評估,然后根據評估結果給予相應的補償金額。
2. 搬遷補助:包括搬家費、臨時居住費、裝修費等。
3. 經濟補償:根據被拆遷人的職業、收入情況等因素,給予經濟補償。
4. 生活困難補助:對于因拆遷而導致生活困難的人員,可以給予一定的補助。
需要注意的是,拆遷補償標準可能會因為政策的調整和具體情況的變化而有所更新。因此,在實際操作中,建議您及時關注當地政府的通知和公告,或者咨詢當地的律師以獲取最新的拆遷補償標準。
總之,廣州市曾邊村的拆遷補償標準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的,包括房屋補償、搬遷補助、經濟補償和生活困難補助等方面。
廣州市曾邊村拆遷補償政策解讀:根據廣州市相關法規和政策,曾邊村拆遷補償標準是根據土地使用權、房屋面積、房屋評估價值等因素綜合確定的。拆遷補償包括土地補償費、房屋補償費以及臨時安置費等。土地補償費根據土地使用權期限、土地評估價值等因素計算;房屋補償費根據房屋面積、房屋評估價值等因素確定。同時,對于暫時無法安置的居民,還提供臨時安置費用。補償政策旨在保障被拆遷居民的合法權益,確保他們能夠順利過渡到新的居住環境。具體的補償標準和申請流程,請居民們及時向相關部門咨詢和申請,以確保自身權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章 征收決定
第十條 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廣州市舊城改造補償標準
法律主觀:
舊城改造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不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同時被拆遷人可以選擇異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的舊房進行調換,或者選擇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的舊房調換進行產權置換。
法律客觀: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 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因舊城區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廣州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明細2023
法律主觀:
(一) 房屋拆遷補償 計算標準 (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 (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 (二) 房屋拆遷安置 費計算標準 (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 安置補助費 +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非住宅房屋 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注:1、如果拆遷人提供周轉房且拆遷房屋使用人居住,則公式第二項補助費為0; 2、如果拆遷房屋屬住宅房屋,則公式第四項賠償費為0;3、被拆遷人獲得補償,表明該房屋由其自用。
法律客觀:
廣州市首次修訂城市住宅房屋拆遷最低補償標準,《關于修訂廣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遷最低補償標準、搬遷補助費標準、臨時安置補助費標準的通知》已正式出臺?!锻ㄖ犯淖兞舜饲叭邪磪^分4個層次、“一刀切”的城市住宅房屋拆遷補償方式,將十區細化為132個區片,每個區片的補償標準幾乎都有所提高,達到4000~6000元/平方米,與此前制定的最高3000元/平方米相比,高出1/3~1倍?!锻ㄖ纷?2月16日起施行,此前已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按原協議約定執行。由4個層次細化為132區片標準●2004年標準將全市劃分為4個層次,最高補償3000元/平方米●新標準按132個區片確定不同拆遷補償,最高1.2萬元/平方米據了解,廣州市2004年制定的房屋拆遷最低補償標準,是按行政區域將全市劃分為4個層次,實行幾個行政區“一刀切”的最低補償價格。最低補償標準最高的是東山區、越秀區、荔灣區、海珠區、天河區所在的層次,為3000元/平方米。而此次《通知》將全市10區細化為132個區片:每個區片都有自己的最低補償標準。多數區片調高1/3~1倍《通知》參考近年來廣州市經濟發展狀況以及近兩年來房地產市場價格的上漲幅度,整體提高了國有土地上住宅房屋最低補償標準。其中,全市最高標準為二沙島1.2萬元/平方米。對大眾較有影響的條文,當屬多數片區的補償價都調整為4000~6000元/平方米,與此前最高標準3000元/平方米相比,高出1/3~1倍。每戶至少按40m2補償據悉,廣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遷最低補償標準實行動態更新機制,由市國土房管局定期公布。據介紹,此次拆遷最低補償標準除了從單價上有所提高,還首次規定城市每戶至少可按40平方米進行補償。被拆除的房屋屬于中低收入家庭的被拆遷人及其配偶唯一的一套產權住宅,且該住宅房屋建筑面積小于40平方米的,按40平方米予以補償。被拆遷人選擇產權調換方式的,40平方米以內部分不結算差價,超出10平方米以內部分按建筑成本價結算差價,超出10平方米以外部分按市場價結算差價。據介紹,不少老城居民居住的面積都在40平方米以下,此次設定最低補償面積線40平方米可以保障其居住權益。最高獎勵補償金額5%為鼓勵被拆遷人配合拆遷工作,《通知》還增加了“提前搬遷獎勵金”,對被拆遷人在規定的期限內簽定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并遷出原址房屋的給予適當獎勵,最高獎勵補償金額的5%。此外,本次城市住宅房屋只調整拆遷最低補償標準,搬遷補助費標準和臨時安置補助費標準仍按照2004年標準實施。
廣州白云區拆遷補償標準明細
法律客觀:
廣州市首次出臺《廣州市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標準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兑幎ā穼⒓w土地房屋分為住宅房屋與非住宅房屋兩類進行補償補償安置,并對住宅房屋確定了貨幣補償、產權調換、農民自建的3種具體標準。其中住宅貨幣補償標準,分成132個區片執行,同一區片分拆遷最低補償單價和宅基地使用權區位補償單價,兩者相差600元/平方米。拆遷最低補償單價最高的是東山湖區片,為4800元/平方米。貨幣補償有兩個計算公式,每套房子都可套入兩公式進行計算,再按照算出的最高金額進行補償。此外,每戶至少可按50平方米核準補償。非住宅房屋評估確定補償價據了解,此前廣州市沒有統一的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的問題,由各區不同項目征地時按照各自情況進行評估定價。市國土房管局和市建委經過兩年多時間的調查、研究,經過廣泛征求意見后,形成了《廣州市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標準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現已報市政府同意,開始實施?!兑幎ā饭?5條,從技術層面上確定廣州市拆遷集體土地房屋的補償標準?!兑幎ā穬炏缺Wo被征地農民的基本居住權利,充分考慮征地拆遷需要面對的復雜情況,區分不同情形靈活采取了多種措施進行補償安置?!兑幎ā穼⒓w土地上經依法批準建設的房屋分為住宅房屋、非住宅房屋兩類進行補償。對于非住宅房屋,由于涉及到工業、商業、辦公用房等多種類型,情況復雜,無法硬性確定補償的標準,因此規定通過評估來確定其補償價格,主要采取貨幣補償方式。其中,對于公益事業房屋,允許在符合規劃的條件下復建。住宅房屋按3種方式補償而對于住宅房屋,《規定》確定了貨幣補償、產權調換、農民自建3種補償方式。市國土房管局方面表示,這3種補償方式是在充分吸收現有的各種模式合理性的基礎上形成的,在最終的補償結果上趨向一致,避免出現因選用不同拆遷補償方式而產生結果不一致的不公平現象??蛇m用于不同類型的征地拆遷項目,各種補償方式可以互相銜接。兩個計算公式按高的算被拆遷住宅房屋由于面積小、年代久遠等原因導致所得的補償較低,低于所設定的廣州市集體土地住宅房屋的拆遷最低補償標準時,按最低補償標準和最小面積進行補償。市國土房管局有關人士介紹,貨幣補償有兩個計算公式,每處住宅都可套入兩個公式計算,最終按照金額高的進行補償。比如,一個房子貨幣補償金額是100萬元,而最低補償金額算出來是120萬元,那么便按照120萬元進行補償。對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的,不再提供安置房或另行安排宅基地。拆遷人提供的安置房有兩種來源:一是拆遷人根據規劃要求,統一申請建設用地,統一出資建設安置房;二是拆遷人提供自有產權的房屋(包括統一購買新社區安置房)。產權調換方式和貨幣補償方式都涉及面積核定問題。每戶最少按50m2補償被拆遷人只有一處集體土地住宅房屋且人均建筑面積不足25平方米的,按人均25平方米的標準予以補償。如果實行產權調換的,被拆遷人的安置面積按照以下標準核定:被拆除房屋的批準建筑面積低于25平方米/人的按25平方米/人核定,超過40平方米/人的按40平方米/人核定,在25~40平方米/人之間的按批準的建筑面積核定;2人以下(含2人)的戶,按2人核定。也就是說,農民每戶最少可按50平方米核定面積進行補償。值得注意的還有,已婚并達到法定育齡夫婦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關于農民自建方式的具體規定為,若本村集體經濟組織尚有農用地,可轉為非農建設用地供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建設安置住宅,由拆遷人依法辦理集體土地征收、農用地轉建設用地等手續和支付相關費用,對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重置成新價給予補償。配合拆遷可獎勵補償金額5%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拆遷人還應當給予被拆遷人搬遷補助費、過渡期內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被拆遷人在規定期限內自行搬遷的,拆遷人可以在與其簽訂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補償金額的5%內給予獎勵。拆遷人應當將被拆遷人房屋、人口、安置面積等情況在拆遷地塊現場公示,公示期為15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可以向拆遷人反映,拆遷人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進行核實,并答復異議人。被拆遷人對居住房屋補償價格有異議的,可以與拆遷人共同或者分別委托具備房屋拆遷評估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共同委托不成或者對分別委托評估的結果有異議的,經拆遷當事人申請,可以由房地產行政部門采用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結果作為補償安置的依據。貨幣補償計算公式計算公式以重置成新價和宅基地土地使用權區位補償單價進行計算貨幣補償金額=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重置成新單價×被拆遷居住房屋建筑面積+宅基地土地使用權區位補償單價×核定的補償面積。計算公式以重置成新價和集體土地住宅房屋拆遷最低補償單價進行計算最低補償金額=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重置成新單價×(被拆遷居住房屋建筑面積-核定的補償面積)+集體土地住宅房屋拆遷最低補償單價×核定的補償面積。(注: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重置成新單價,是指根據評估在原地上再建一樣的房子所需的市場價,是評估價。如被拆遷居住房屋建筑面積小于宅基地用地面積,按宅基地用地面積確定貨幣補償金額。未超過批準使用期限的臨時建設房屋,按照重置成新價和剩余使用期限予以補償,不給予宅基地土地使用權區位補償價。)
廣州拆遷補償標準明細2023
2023年廣州拆遷補償標準如下: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
拆遷的具體流程:
1、調查核實
拆遷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錄征地范圍內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產情況,按表格逐一登記,并上門大量核實;
2、逐戶走訪
拆遷人應成立拆遷小組,對所有的被拆遷人逐戶走訪,全面進行宣傳接觸,了解被拆遷人的拆遷安置愿望;
3、編制拆遷計劃
根據調查核實的情況以及國家、地方有關拆遷的法律規定,及時編制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確定拆遷時間、拆遷步驟和拆遷形式;
4、申請拆遷
拆遷人持有關的國家批文、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向當地拆遷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申查批準并領到拆遷許可證后,方可進行拆遷;
5、發出拆遷公告
拆遷許可證一經批準發放,拆遷主管機關應將拆遷人、拆遷范圍、拆遷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時應作好房屋拆遷的宣傳、解釋工作;
6、簽訂協議
在公告規定的時限內,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按國家和本地區關于安置、補償的有關規定在自愿、有償的基礎上簽訂協議書。協議應明確補償辦法和數額、安置面積和地點、搬遷過渡方式和時限以及違約責任等。協議經雙方同意,可送拆遷主管機關備案和公證機關公證;
7、實施拆遷
被拆遷人搬遷后,拆遷人應及時在批準的拆遷范圍和期限內實施拆遷。
綜上所述,房屋拆遷安置補償,一般分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兩種方式,如果拆遷的房子是國有土地上建房,根據規定: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產權證、租用憑證、房屋租賃合同計戶,由拆遷人按戶進行補償安置。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第十八條
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九條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廣州市海珠區拆遷補償
法律分析:(1)房屋補償:拆一補一
(2)權益面積購買價:3500元/平
(3)臨遷費:住宅為(30)元/㎡/月;被拆遷房屋首層現狀為商業用途,按(40)元/㎡/月的標準計付臨遷費
(4)簽約獎勵:被拆遷人在 2010 年 5 月 30 日前簽訂安置協議的,按每幢房屋 10000 元的獎勵標準發放簽約獎勵。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二十一條 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因舊城區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廣州增城舊改補償標準是什么
法律分析:補償標準:權益面積建設費用單價按復建住宅建設費用單價與房屋建安成本補償(1500元/平方米)的差額計算,計入改造成本;村民住宅大于按復建費用計入改造成本的面積部分,可按1500元/平方米給予房屋建安成本補償;現狀建筑中不予復建部分,按1500元/平方米給予房屋建安成本補償,等等。
法律依據:《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增城區加快推進舊村全面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
第十四條 (集體土地上住宅改造成本核算標準)集體土地上住宅(含宅基地、世居祖屋)改造成本按以下標準核算:
(一)住宅房屋有合法證明文件的,現狀建筑面積中證載(批準)部分,復建費用和臨遷費計入改造成本。
(二)住宅房屋無合法證明文件的,可計基底面積三層半以下現狀建筑面積部分,復建費用和臨遷費計入改造成本。
(三)核定的住宅復建總量大于按復建費用計入改造成本的面積部分為權益面積。權益面積建設費用單價按復建住宅建設費用單價與房屋建安成本補償(1500元/平方米)的差額計算,計入改造成本。其中扣減的房屋建安成本補償(1500元/平方米)由村民自籌,不計入改造成本。
(四)村民住宅現狀建筑面積大于按復建費用計入改造成本的面積部分,可按1500元/平方米給予房屋建安成本補償,計入改造成本,不計臨遷費。
(五)臨遷費單價為30元/平方米,按48個月計算。如項目規模較大、實施整體改造(改造范圍內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整體簽約率超過80%后出讓融資地塊),可按60個月計算。
第十五條 (集體經濟物業復建總量和改造成本核算標準)集體經濟物業復建總量按建筑面積和用地面積(僅限有合法用地證明文件)兩種方式核算,同一宗地只能選擇一種方式核算。
(一)按建筑面積核算:
1.有合法證明文件的,現狀建筑中合法部分按1:1核算復建量,復建費用和臨遷費計入改造成本。證載(批準)面積大于現狀建筑面積部分可計為權益面積,建設費用自籌,不計入改造成本。
2.無合法證明文件(含現狀建筑面積大于證載或批準面積部分)的,2009年12月31日前建成部分,可按1:1或2:1核算復建量(同一項目只能選擇一種標準核算),復建費用和臨遷費按該部分建筑面積的50%核算,計入改造成本;2009年12月31日后建成部分,不予核算復建量?,F狀建筑中不予復建部分,按1500元/平方米給予房屋建安成本補償,計入改造成本。
3.臨遷費單價為45元/平方米,按48個月計算,如項目規模較大、實施整體改造(改造范圍內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整體簽約率超過80%后出讓融資地塊),可按60個月計算。
(二)按用地面積核算:
1.按證載(批準)用地面積每畝400平方米核算集體經濟物業面積,建設費用計入改造成本。臨遷費按本條第(一)款計算,計入改造成本。
2.不需采用政府征收村屬其他用地、政府補助、異地安置、異地容積率補償等方式平衡開發強度的,可按證載(批準)用地面積容積率1.8(毛)計算權益面積,其建設費用自籌,不計入改造成本。
廣州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住宅房屋拆遷最低補償標準
(一)被拆遷住宅房屋的貨幣補償金額,按照《廣州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被拆遷住宅房屋補償金額(本市歷史舊城區內的被拆遷住宅房屋按房地產市場價格增加20%確定)低于廣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遷最低補償標準的,按廣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遷最低補償標準確定。
廣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遷最低補償標準實行動態更新機制,由市國土房管局定期公布。
(二)被拆除的房屋屬于中低收入家庭的被拆遷人及其配偶唯一的一套產權住宅,且該住宅房屋建筑面積小于40平方米的,按40平方米予以補償。被拆遷人選擇產權調換方式的,40平方米以內部分不結算差價,超出10平方米以內部分按建筑成本價結算差價,超出10平方米以外部分按市場價結算差價。
二、搬遷補助費標準、臨時安置補助費標準仍執行《廣州市房屋拆遷最低補償標準、搬遷補助費標準和臨時安置補助費標準》(穗國房字〔2004〕577號)的有關規定。
(穗國房字〔2004〕577號文中關于搬遷補助費標準、臨時安置補助費標準的規定:
搬遷補助費標準
(一)拆遷人按戶為單位,向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搬遷補助費每戶500元。
(二)被搬遷的房屋內裝有電話、有線電視或已交納管道煤氣集資款的,拆遷人按有關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向被拆遷人和房屋承租人支付遷移費。
臨時安置補助費標準
(一)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形式或原址產權調換的,拆遷人應當按原自住建筑面積每月20元/平方米向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支付3個月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二)在過渡期限內,被拆遷人自行安排住處的,拆遷人按被拆遷房屋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20元計付臨時安置補助費支付;承租人自行安排住處的,按上述標準扣除原房屋租金后支付。
(三)過渡期限內,被拆遷人使用拆遷人提供的周轉房的,拆遷人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承租人使用拆遷人提供的周轉房,周轉房租金標準高于原租金標準的,由承租人按原租金標準支付周轉房租金。
(四)拆遷人提供的周轉房使用面積應不少于被拆遷人房屋原使用面積。
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拆遷人提供周轉房的,過渡期限內的水電費自負。但水電費超過原拆遷房屋地段單價標準的,超出標準部分由拆遷人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