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訴訟時效(民事案件訴訟時效最長多久)
民事訴訟需要多久
簡易程序,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序,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民事訴訟審理時間:
1、根據相關規定,從向法院遞交起訴狀那天起,法院必須在7日內決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起訴狀上寫明原被告、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屬于該法院管轄,法院就會立案;
2、立案之日起5日內,法院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必須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不答辯的不影響審理;
3、開庭前,會提前3日通知雙方當事人。這期間,如果對方申請延期審理,或法院認為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訴訟當事人等,都會影響最終開庭的時間;
4、當庭宣判的,10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 一審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簡易程序的案件在3個月內審結。
民事訴訟時效具體分類如下:
1、普通訴訟時效,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最長訴訟時效,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綜上所述,一般民事訴訟需要多久主要有兩種情況,適用一般程序的法院會在接到案件后,六個月內審理結束,適用簡易程序的在三個月審理結束。民事訴訟時效主要分四種情況,普通訴訟時效是三年,最短訴訟時效是一年,最長訴訟時效是二十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民事案件超過多久不能起訴
三年。依據相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所以一般情況下,民事糾紛過了三年就不能起訴了,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訴訟時效的要件
1、須有請求權的存在。訴訟時效是對請求權的限制,沒有請求權,也就無從適用訴訟時效。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而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后,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值得注意的是,訴訟時效屆滿后,義務人雖可拒絕履行其義務,權利人請求權的行使權發生障礙,權利本身及請求權并不消滅。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后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且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如果另一方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則視為其自動放棄該權利,法院不得依照職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應當受理支持其訴訟請求。
2、須有怠于行使權利的事實。訴訟時效是對權利人的督促,實際上也是對義務人的保護,如果權利人怠于行使權利經過一定的期間,又沒有其他事由致使訴訟時效中斷或中止,則訴訟時效產生法律效果。
3、怠于行使權利的事實持續存在,致使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屆滿有時又稱為訴訟時效結束、訴訟時效完成。訴訟時效屆滿,權利人的勝訴權自動消滅。如果有使訴訟時效中斷、中止的事實,訴訟時效還可以“拉長”,即中斷時重新計算,中止時,將中止時間段剔除后繼續計算。
需要明確的是,有關民事訴訟案件的處理,一般是由當事人向法院提出起訴的方式來進行認定,但相關事項是需要符合規定的訴訟時效要求的,特別是司法機關在受理和立案之前也需要對訴訟時效進行審查,如果不符合條件是不受理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民法典訴訟時效期間為幾年
訴訟時效是指發生糾紛后,當事人為維護自己權益,向法院起訴維權的有效期限。民事案件一般稱為訴訟時效,而刑事案件一般稱為追訴起訴。那民法典訴訟時效期間為幾年呢?下面我就此內容為大家進行相關解答,希望可以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民法典訴訟時效期間為幾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條規定,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二、民法典訴訟時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條規定,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
(三)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四)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
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以上知識就是對“民法典訴訟時效期間為幾年”的相關解答,民法典中對訴訟時效的規定包含多種情形,一般情況下,糾紛類案件適用的是三年的訴訟時效,具體還是需根據案情來定。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_______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民事權利是法律賦予民事主體享有的利益范圍和實施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以實現某種利益的意志,包括權利人直接享有的某種利益和通過一定行為獲得的利益,權利人自己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和請求它人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以保證其享有或實現某種利益,在權利受到侵犯時,能夠請求有關國家機關予以保護。
民事權利就是服務于民事主體特定利益的實現或維持,由法律上之力保證實現的自由,這種自由可以是自主決定的積極自由,可以是免受侵擾的消極自由,也可以二者兼具。
以民事權利的內容為標準,可以將民事權利區分為人身權,財產權,知識產權和社員權。
內容主要包含以下:
1、人格權是民事權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種,因為人格權是直接與權利主體的存在和發展相聯系的,財產權是通過對有體物和權利的直接支配,或者通過對它人請求為一定行為而享受生活中的利益的權利;
2、知識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就特定客體享有的專有的權利。這些客體包括作品,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商標,地理標志,商業秘密,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植物新品種以及法律規定的其它客體;
3、社員權,民法中的社團的成員社員基于其成員的地位與社團發生一定的法律關系,在這個關系中,社員對社團享有的各種權利的總體,稱為社員權,社員權的權利主體是社員,其相對人是社團,社員只是社團的一分子,所以社員權與前面的各種權利不同,不是個人法上的權利,而是團體法上的權利。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