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損害賠償制度,離婚損害賠償制度的構成要件
離婚精神賠償的標準依據
離婚精神損失費賠償標準,要根據以下情況決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侵權人的獲利情況及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關于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的標準如下: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侵權人的獲利情況及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受理該離婚訴訟法院當地平均生活水平。
離婚精神賠償金標準:法律對于離婚精神賠償金標準并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法院一般會從加害人的過錯程度、無過錯方的受損程度等方面來進行考量。
離婚精神損害費賠償標準是多少錢? 一般在幾萬元左右,離婚時,受害方是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也就是說離婚可以要精神損失費。
法律主觀:精神損失費沒有明確的標準,是由法官按照實際情況具體裁量的,裁量時考慮這幾個因素: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人的手段;被害人實際遭受的精神損失的程度;侵權人自己的經濟水平;接受訴訟的法院的生活水平。
離婚損害賠償制度的內容是什么
離婚損害賠償制度是指:有重婚行為;與他人同居行為;實施家庭暴力行為;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或有其他重大過錯行為等,無過錯方都可以請求過錯方進行賠償。賠償的范圍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離婚是由于一方法定違法行為的后果,而離婚損害賠償則是無過錯方針對過錯方的法定違法行為所造成的無過錯方財產、人身和精神上的損害提起的賠償。賠償情形 重婚行為 重婚分為法律意義上的重婚和事實上的重婚兩種。
法律主觀:離婚損害賠償都包括什么內容 離婚損害賠償 都包括的內容有物質 損害賠償 和 精神損害賠償 。
法律主觀:民法典對離婚賠償的規定有: 夫妻一方具有重大過錯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 離婚損害賠償可以是物質損害賠償也可以是精神損害賠償; 損害賠償以離婚為前提。
損害賠償請求權法條
1、因 侵權行為 造成他人的損害,受害人享有損害賠償請求權。如:因侵害財產權、物權、 知識產權 、 繼承權 、債權等所引起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因侵害人身權所引起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因違約產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
2、法律主觀: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構成要素應有:有致人損害的行為;損害行為實際造成了損害結果;侵害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必須存在因果關系;侵害人在主觀上存在過錯。
3、法律主觀:損害賠償請求權 產生的根據很多,但主要有二種: (1)侵權行為。因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受害人即享有損害賠償請求權; (2)違約行為。因違約行為造成對方當事人損失的,受害方即享有損害賠償請求權。
4、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