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超過訴訟時效如何解決(超過訴訟時效如何判決)
超過債務有效訴訟期怎么辦
法律主觀:
一、債務超過訴訟時效期間怎么辦 在債務糾紛中,雖然 訴訟時效 已經過了,但這并不意味著債權的滅失,債權人還是有獲得清償的機會。 (一)首先應該繼續起訴,債權人失去的只是勝訴權,但是債權人權利本身及請求并不消失。因此,即使超過了訴訟時效再去起訴,人民法院也應當受理。在訴訟的過程中,咋確定借款事實的前提下,如果債務人對自己并未注意債務的訴訟時效已過提出抗辯,債權人的實體權利就能受到法律的保護。 (二)其次應當催告債務人還款或者要求其確認還款,如果債務人是自愿還款的,債權人的受償權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對方不能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返還。債務人如果在經過催告后沒有還款但是在確認還款的文書上簽字,債務人簽字后就形成了“承諾”,這會導致一個新的債權債務關系產生。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債務人在還款協議上簽字并不意味著原來的債權的訴訟時效延長,而是形成了債權債務關系,對于該協議所形成的債權適用于新的訴訟時效。 (三)最后還應當催告保證人并在欠款催收通知書上簽字,一般情況下因為債權人訴訟時超過了訴訟時效,主債權超過訴訟期間,保證人的保證期間也會過,但此時保證人如果愿意繼續承擔保證責任或者符合有關擔保合同的規定,就能夠構成新的 保證合同 的欠款催收通知書的條款設計符合一定要求。 各方當事人在約定借款事宜的時候,可以約定,也可以不約定還款期限。對于約定期限的情形,債權人需要在期限屆滿后再討債,如果沒有約定期限,則可以隨時討債。討債無果后,都可以起訴。 二、交通事故訴訟周期是怎樣的,交通事故訴訟時效有多長 (一)對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與人身體無關的損失 (二)對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顯的人身傷害, 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等,訴訟時效自發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計算一年。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三)對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隱性傷害 (四)對于經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未能達成調解協議的訴訟時效,從收到調解終結書之日起 按照損失的不同性質計算 (五)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結案或經人民法院審理結案后,受傷人員出現與道路交通事故有關的后遺癥的 所以,一般的 交通事故訴訟 時效,如果是與人身損害有關的,為一年,與人身損害無關的,為兩年。至于調解、有后遺癥的訴訟時效,至上述事項確定之日起計算。如果您還有什么其他需要了解的內容,您可以向的專業律師進行提問。 三、債務超過訴訟時效的救濟方法 (一)爭取債務人自愿還款。 按照民法理論,超過訴訟時效的債權,消滅的僅僅是債權的強制執行力,并沒有喪失受領力和保持力。超過訴訟時效后如果債務人自愿履行債務,債權人便可接受債務人的清償而使債權得到滿足;債務人在清償債務后,不得以債權已過訴訟時效為由,要求債權人返還財產。將債務人的履行視為訴訟時效重新計算的事由,債務人履行部分債務意味著債務人對此筆債務的認可,債權人有權請求法院強制債務人履行債務,而不論債務人是否意識到債權是否已過訴訟時效。 (二)爭取債務人與債權人達成還款協議。 最高人民法院在法復(1997)4號文中指出,對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的,應當依法予以保護。雙方當事人在超過訴訟時效后達成還款協議的,視為對此筆債務的重新確認,債務人的還款意思表示可以導致訴訟時效的重新計算。 (三)債務人簽收催收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在法釋(1997)7號文中指出,根據法律規定,對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信用社向借款人發出催收到期貸款通知單,債務人在該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系應受到法律保護。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訴訟時效過了如何補救
訴訟時效過了具體補救如下:
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后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當事人提出 訴訟時效抗辯 且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訴訟時效屆滿后,義務人雖可拒絕履行其義務,權利人請求權的行使僅發生障礙,權利本身及請求權并不消滅。如果另一方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則視為其自動放棄該權利,法院不得依照職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應當受理支持其訴訟請求。
合同糾紛訴訟時效:
合同糾紛訴訟時效為三年。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合同糾紛案件的訴訟時效一般為3年,而特殊合同糾紛,如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仲裁或者申請訴訟的期限為4年。法律規定了特別時效的,依照其規定,如海商法規定的貨物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為一年。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合同糾紛,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釋、履行、變更、終止等行為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的所有爭議。訴訟時效是權利人請求法院解決爭議,保護其權益而提起訴訟的法定期限。
綜上所述,超過訴訟時效的,債權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補救:爭取債務人自愿還款。超過訴訟時效的債權,消滅的僅僅是債權的強制執行力,并沒有喪失受領力和保持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
義務人已經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第一百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訴訟時效已過最好的解決方法
法律分析:1、要求債務人寫出還款計劃。這樣訴訟時效從還款計劃的履行期限屆時起再開始計算,就可以保住訴訟時效。2、求債務人找出擔保人。保證在一定期限內還款,逾期不還,由擔保人償還,訴訟時效從主張權利之日起重新計算。3、找第三者證明曾向債務人主張過權利。訴訟時效從主張權利之日起重新計算。4、保留證據。如車票、住宿發票、信函、電報等,證明一直在主張權利。5、提起訴訟。自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起,原訴訟時效中斷。6、讓債務人同意履行。債務人對債權表示承認。要求延期履行、提供擔保、支付利息租金等都視為同意履行義務。要求債務人立字據、簽訂清償債務的協議或制作備忘錄。債務人不愿立字據的,可邀請無利害關系的第廠者或有關單位見證,保存債務人同意履約的電話記錄、錄音磁帶、信件、電報等。7、通過非訴訟方式主張權利。權利人向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有關單位提出主張權利的請求,從提出請求時起,訴訟時效中斷。經協調無法達成協議的,訴訟時效期間即重新計算。如達成協議,義務人未按協議規定期限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期限就從期限滿時重新計算。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作出同意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義務后,又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過了訴訟時效債權該如何救濟
法律主觀:
一、債權超過 訴訟時效 的救濟方法
對過了訴訟時效的債權,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救濟:
1、自愿履行。
對時效已過之債權,債務人自愿做出給付的,不受法律的禁止,即使是債務人不知時效已過,也不例外。它是債務人拋棄時效利益的結果。對此,我國法律規定,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2、承認債務(權)。
如果債務人明確承諾將履行“已過時效”之債務,無論何種方式,均構成對原債務(權)的承認。但在實踐中,承認的方式常為:雙方達成還款協議、債務人在催收單上簽章和為原債務提供擔保。對前兩種方式,我國的司法解釋已明確肯認,而對后一種方式,我國則缺少相應的規定。需要說明的是,對債務(權)的承認,只是以原債權債務的內容為基礎的新的債的關系產生,從理論上講,這為新的債權債務關系,而不是原債務(權)訴訟時效的恢復或中斷、中止及延長。部分承認債務(權)亦如此。
3、抵銷。
在抵銷中,為抵銷的債權,即債務人的債權,稱為主(自)動債權,被抵銷的債權,即債權人的債權,稱為受動債權。抵銷分法定的和合意的兩種。
對合意抵銷,雖是雙方行為,但須協商一致,這已含有債務人“自愿”的因素,因此,債務人以“過時效”之債務抵銷對方債務的,發生自愿履行的效果。由于法定抵銷為單方行為,抵銷的意思表示可由任何一方作出,所以對“過時效”之債權(務)的抵銷,在不同主體間的效力(果)是有區別的。
如債務人以其“過時效”之債務抵銷對方“未過時效”之債務的,發生自愿履行的效力。至于對方是否同意,則在所不問。
另外,如兩個債權(務)均“已過時效”的,則任何一方主張抵銷的,都不會產生抵銷的效力,但如雙方合意抵銷的,可產生抵銷的效力。
二、債權訴訟時效 期間計算 方法
1、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開始計算:
(1)附條件、附期限的請求權,從條件成就、期限到來時起算;
(2)明確履行期限的債權,從期滿的次日起算;借款、買賣等合同約定分期履行債務的,訴訟時效從最后一期履行期屆滿之日起算;
(3)無履行期限的債權,從債權人主張權利時起算,債權人給予對方寬限期的,從寬限期屆滿之日起算;但債務人在債權人第一次向其主張權利之時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
(4)以不作為為標的的請求權,從義務人有違反行為之時起算;
(5)因侵權行為發生的請求權,從受害人知道有侵害行為和加害人之時起算;人身 損害賠償 的訴訟時效期間,傷害明顯的,從受傷害之日起算;傷害當時未發現,后經檢查確診并能證明是由侵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
(6)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職務侵權賠償請求權,從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被確認為違法之日起算;
但是在上述各種情形中,如果是從一天中途開始的事實起算(如侵權),因當天不足一天,為保障權利人能夠切實行使權利,開始的當天不計算在訴訟時效期間之內;如果是從一天的零時開始(如債務履行期屆滿的次日),則開始的當天計算在內。
2、從權利被侵害之時起算,只適用于20年的長期訴訟時效。
三、過了訴訟時效法院一般怎么判決
1、超過訴訟時效起訴的,法院應當受理;
2、法院受理后,如果被告沒有提出訴訟時效的抗辯,法院正常審理;
3、法院受理后,如果被告提出訴訟時效的抗辯,則法院需要查明是否存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延長事由:
(1)如果查明存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延長,則法院正常審理;
(2)如果查明不存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延長,則法院會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此時原告喪失了勝訴權。
民事訴訟時效過了,權利人同樣可以提起訴訟維權。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
義務人已經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