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期間可以轉讓抵押財產(抵押期間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移財產嗎?
法律主觀:
抵押期間,除當事人另有約定以外,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但是抵押人需要及時通知抵押權人,并且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不能損害抵押權人的利益,否則抵押權人可要求提前清償債務或提存。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條 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債權轉讓的,擔保該債權的抵押權一并轉讓,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期間,抵押財產可以轉讓,轉讓后抵押權不受影響?!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在允許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前提下,承認了抵押權的追及效力,從而據此保護抵押權人的合法權益。抵押權的追及效力,實質上就是抵押財產轉讓后抵押權是否繼續存在于該被轉讓的財產之上的問題。
不過抵押財產轉讓時,抵押權具有追及效力只意味著抵押權依然存在于被轉讓的抵押財產之上,并不意味著抵押權就一定優先于其他權利。比如,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優先受償權優于抵押權和其他債權,而消費者交付購買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項后,承包人就該商品房享有的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不得對抗買受人。因此在商品房預售或現售時,支付了全部或大部分購房款的消費者的權利雖然只是一個債權,卻優先于存在商品房之上的抵押權。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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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可轉讓抵押財產
法律主觀:
未經抵押權人的同意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是有效的,在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物,但是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可以證明抵押人的該行為損害其權利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優先清償其債務或者提存。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房產抵押期間能過戶嗎
房產抵押期間能過戶,但是根據相關的規定,得以買賣的方式辦理,具體如下:
1、雙方當事人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3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申報成交價格;
2、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并在1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
3、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并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屋進行現場勘查和評估;
4、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5、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過戶單;
6、在辦理上述手續后,雙方當事人應憑過戶手續,并依照規定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一條
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并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并憑變更后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民法典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
根據我國《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的規定,在抵押期間,作為抵押人是可以將抵押的財產轉讓給他人的。不過,要是當事人之間對此有其他的約定,那么就按照當事人之間的約定處理。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一、民法典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嗎
按照當前最新的規定來看,在抵押期間,作為抵押人是可以將抵押的財產轉讓給他人的。不過,要是當事人之間對此有其他的約定,那么就按照當事人之間的約定處理。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法條援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406條: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二、抵押財產可以不經抵押權人同意進行轉讓嗎
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但不需要經過抵押權人的同意。
其一、抵押人轉讓財產的權利。根據《民法典》四百零六條,如合同當事人沒有特別約定,抵押人可以在抵押期間轉讓抵押財產,且抵押權不受轉讓行為的影響。
其二、抵押人轉讓財產通知的義務。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財產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雖然抵押人在抵押期間可以轉讓抵押財產,但為了保護抵押權人的切身利益,維護正常的交易秩序,法律要求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
其三、抵押權人的要求提前清償的權利。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財產,應通知抵押權人,如抵押權人認為轉讓行為可能損害自己的抵押權的,可以要求抵押人將轉讓價款提前清償債務或提存。
《民法典》新規定了抵押人可以不經過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但客觀上很有可能出現抵押人轉讓了房產,抵押權人沒法獲得房款,但又不能像抵押人主張權利,只能向房產受讓人主張權利。這確實會加重抵押權人的負擔,所以建議抵押權人簽訂合同時,約定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財產不得轉讓。
房子還在抵押貸款中可以過戶嗎
房子還在抵押貸款中可以過戶。
房子抵押可以過戶,但有一定限制條件,具體規定如下:
1、房子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1)當事人未約定禁止轉讓:轉讓合同有效的,受讓人能取得房子所有;
(2)當事人約定禁止轉讓,但約定未登記于不動產登記機構:轉讓合同有效的能取得物權;也就是說,當事人之間的約定不能對抗已經登記的受讓方;
(3)當事人約定禁止轉讓,且約定有登記于不動產登記機構:轉讓合同有效的不能取得物權;這種情況下,沒有抵押權人的配合,也無法辦理過戶登記;
2、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3、經過抵押登記的不動產進行轉讓的,應當將該不動產上的抵押登記告知受讓人。
房產抵押一般多久放款
房產證抵押后一般要一個月左右放款。借款人在銀行開立活期存款帳戶后準備貸款要求的資料;面簽銀行、銀行報卷和審批;銀行審批通過后通知借款人審批結果并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到建委做抵押登記;建委出具他項權證;視情況辦理保險、公證等手續;等待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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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
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動產權屬證書;
(二)買賣、互換、贈與合同;
(三)繼承或者受遺贈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協議;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
(六)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七)相關稅費繳納憑證;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動產買賣合同依法應當備案的,申請人申請登記時須提交經備案的買賣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在抵押期間可以更換抵押物可以嗎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
應答時間:2021-08-10,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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