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足額繳納社保怎么賠償(公司未足額繳納社保怎么賠償案例)
未足額繳納社保如何要求賠償
法律分析:未足額繳納社保,員工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支付經濟補償,但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繳或賠償經濟損失。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當地的社保機構應該責令用人單位在指定的期限內補足,并沒有規定不交納社會保險就應該給職工付補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公司未足額繳納社保怎么賠償
法律主觀:
未足額繳納社保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由其要求用人單位在期限內補足,還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要求單位補足勞動者的社保費用。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吨腥A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吨腥A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四條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吨腥A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吨腥A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公司未給員工足額繳納社保會得到哪些賠償
法律分析:公司未給員工足額繳納社保,員工有權以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沒有足額繳納、沒有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應承擔以下責任:
1、賠償勞動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業保險金損失。
2、承擔應當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職工生育保險待遇費用。
3、承擔工傷保險費有關的罰款、滯納金等費用。
4、承擔基本養老保險有關的罰款等費用。
5、賠償給勞動者造成的其它費用。如因用人單位欠繳社會保險費,致使不能及時轉移檔案而影響勞動者重新就業的工資損失等等。 如果因用人單位未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產生糾紛,勞動者要求賠償損失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公司沒有足額繳納社保怎么賠償
公司沒有足額繳納社保怎么賠償:
第一、如公司沒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補繳社保的。第二、如公司一直沒有簽合同,也是違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最多可要求2年的雙倍工資。第三、如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還要承擔賠償金的,賠償金的標準是經濟補償的兩倍。如果是勞動者提出辭職,可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公司還要支付失業保險金的。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為,還要按法定標準支付加班工資以及加付賠償金的。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資,還應足額支付工資以及加付賠償金的。
二、公司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工傷保險等
你好,若單位沒有繳納社保,要求單位補繳社保,若未簽合同,還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以及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克扣的工資、加班工資及賠償金、失業保險金等。建議委托律師搜集相關證據,協商不成及時向當地勞動稽查大隊投訴,或者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
三、公司沒有繳納社保怎么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提交仲裁申請書,申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被申請人的工商信息,組織機構代碼資料,可以在工商局和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中心網站打印,還需要提交爭議相關的證據材料,例如勞動合同,考勤記錄,工資單,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等。
當員工的社保被公司拖欠時,維權是至關重要的。首先,員工可以通過與公司進行溝通,要求解決社保拖欠問題。如果公司不予理睬或拒絕解決,員工可以尋求勞動監察部門或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的幫助,提起申訴或仲裁。此外,員工還可以咨詢專業律師,了解自己的權益和法律途徑。在維權過程中,員工應保留相關證據,如工資單、社保繳納記錄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張。維權可能需要時間和精力,但堅持下去是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和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章 社會保險費征繳
第六十一條 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征收社會保險費,并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單位未繳納社保如何賠償
企業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的,應當賠償勞動者無法享受社保待遇的費用。
企業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的,應當賠償勞動者無法享受社保待遇的費用。用人單位沒有繳納、沒有足額繳納、沒有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所應承擔的責任包括:
(一)賠償勞動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業保險金損失。
(二)承擔應當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職工生育保險待遇費用。
(三)承擔工傷保險費有關的罰款、滯納金等費用。
(四)承擔基本養老保險有關的罰款等費用。
(五)賠償給勞動者造成的其它費用。
如因用人單位欠繳社會保險費,致使不能及時轉移檔案而影響勞動者重新就業的工資損失等等。
如果用人單位未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勞動者要求賠償損失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1條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社保繳費基數是什么意思
社保繳費基數指的是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社保繳費基數將按照職工上一年度申報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稅項的月平均額來確定,是繳納社保的重要依據。
在同一繳費年度社保繳費基數確定之后不能變更,每年的2月至5月是申報下一結算年度社會保險基數的時間。
社保繳費基數有上限和下限的規定,上限是指工資超過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數平均數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社會保險基數,下限是指如果工資低于上一年在崗職工工資算數平均數60%,將以上一年在崗職工工資算數平均數的60%作為社會保險基數。
希望以上問題能對您有所幫助,若還有其他法律問題請你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公司社保少交如何賠償
單位未足額繳納社保,員工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繳或賠償經濟損失。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除此之外,單位還需要交納滯納金。
社保的繳納是公司對員工的法定義務。如果公司未按照規定為職工繳納社保,這不僅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還損害了員工的合法權益。因此,員工有權要求公司對此進行公司社保少交賠償具體方法如下:
1、收集證據:首先,員工需要收集與社保相關的證據,如工資條、社保繳納記錄等,以證明公司確實存在少交社保的情況。
2、與公司溝通:員工可以與公司的人力資源部門或管理層溝通,明確提出公司少交社保的問題,并要求公司進行賠償
3、法律途徑:如果與公司溝通無果,員工可以考慮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梢韵騽趧颖O察部門或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公司進行賠償。
綜上所述:如果公司少交了社保,員工可以通過收集證據、與公司溝通以及法律涂徑等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并要求公司進行相應的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保障職工的基本社會保險權益。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社會保險法規定的費率和繳費基數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應當按照規定繳納滯納金,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企業未足額繳納社保員工如何追償
按照法定繳納標準賠償社保補繳差額部分:
1、用人單位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和繳納社保金,是基本義務。但是,勞動報酬和社保金的計算標準,在實際操作中往往比較復雜。
2、如果用人單位存在有悖誠信的情況,從而拖延支付或拒絕支付的,才屬于立法所要規制的對象。因此,用人單位因主觀惡意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未繳納”社保金的,可以作為勞動者解除合同的理由。
3、但對確因客觀原因導致計算標準不清楚、有爭議,導致用人單位未能“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未繳納社保金的,不能作為勞動者解除合同的依據。
發生勞動糾紛怎么解決?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后,可選擇以下方式解決:
1、協商: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2、調解:發生勞動爭議的,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申請調解的可以口頭形式,也可書面形式,達成調解協議后,雙方必須履行。
3、仲裁: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縣(區)市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者必須注意及時申請,否則申請事項將被駁回。
4、訴訟: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是訴訟的必經程序,不經仲裁不能直接提起訴訟。另需注意,訴訟的應當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提起,否則人民法院將不予受理,仲裁《裁決書》即發生效力。
總的來說,如果用人單位未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給員工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為員工繳納社保是員工所在企業的法定義務,這是無可辯駁的。而且應該按時足額繳納社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六十一條
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征收社會保險費,并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后,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公司沒有足額繳納社保怎么賠償
法律主觀:
公司沒有繳納社保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的規定為:應當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如果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如果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法律客觀: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公司未足額繳納社保怎么賠償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公司沒有足額繳納社保怎么賠償
公司沒有足額繳納社保賠償方式如下:
首先,用人單位已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勞動者對社保繳費基數有異議的,應通過行政途徑申請有關職能部門處理,此類事由不能成為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并主張經濟補償金的理由。
其次,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最后,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于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繳納社保對對于企業的意義如下:
1、社保是企業合法經營的必要條件。企業必須按照法律規定將員工納入社保范圍,否則將會面臨罰款、停業整頓等處罰;
2、社保是企業社會責任的體現。繳納社保是維護員工權益,提高員工福利待遇和滿足其基本生存需要的一種積極方式,顯示了企業對員工的關心和愛護;
3、社??梢栽鰪妴T工的歸屬感和凝聚力。員工對于企業有了更強的認同感和安全感,從而更加愿意為企業效力,進而促進企業的發展。
綜上所述,企業繳納職工社會保險是證明勞動關系的有效途徑之一。繳納社保既是企業和職工應盡的法律義務,也是企業和職工權利的保障。企業需要及時關注社保政策變化,并作出必要調整。同時,在員工離職后也應當妥善處理職工的社保關系,以免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