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被抓了拖欠的工資怎么辦(老板拖欠司機工資怎么辦)
老板跑了拖欠工資怎么辦 沒簽合同的
法律分析:
老板拖欠工資,首先雙方進行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或者去法院提起訴訟,追討自己的工資報酬。私人老板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采用以下方式進行處理:
1、與老板協商;
2、協商不成的,向當地的監察大隊進行投訴;
3、或者是攜帶相關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于老板拖欠工人工資的情形,其解決的方法: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進行調解,對于調解不成的情形,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是向勞動仲裁機構進行勞動仲裁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衍生問題:
工資被扣打什么電話投訴?
無需打電話,當員工面臨公司克扣自己工資時,首先應該就此問題跟公司協商解決,避免走到最后訴訟仲裁的地步,若是協商不成則員工可以向當地勞動調解部門申請介入調解,需要注意的是此調解并不具備法律的強制性,因此若公司依然拒絕配合,則員工需要向相關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在經過訴訟仲裁的程序之后還可以繼續向人民法院起訴。
老板入獄了,工資怎么辦
法律分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訴訟。老板雖然入獄了,但是其所欠的工資并不因坐牢而免除,勞動者可以提交有關的證據申請勞動仲裁,拒不履行仲裁結果的,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轉化為老板的個人債務糾紛,勝訴后可根據民事判決結果強制執行名下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你好,老板犯法被抓,我們的工錢還能討回來嗎?
可以的,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分析
遇到老板拖欠工資通??梢?、到所在村委的勞動和社會保障中心予以投訴。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3、在勞動局安排相關人員調解無果的情況下,可以申請勞動仲裁;4、根據勞動仲裁情況,可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收集證據,主要包括能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只要有證據證明事實勞動關系,可以去向勞動糾察大隊進行投訴,勞動糾察大隊在查處后會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薪酬,并處以罰款和賠償。根據相關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發生的糾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船老板被抓,拖欠船員工資怎么辦?
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來要回工資;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有欠條的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法律依據:工廠老板跑了,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來要回工資;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有欠條的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法律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七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調查,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情況復雜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工廠老板被抓沒有發工資怎么辦
【法律意見】
一、如果你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你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你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板,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老板被抓了,我該如何拿到工資
你說的情況,我大致看了一下,如果像你所說是真的,那么你都沒有必要過于擔心的,只要是你先去告的,當該單位在倒閉清算時,法院會將工資(欠款)第一時間通知你的。如果是法人變更,那么債務是可以繼承的。
通常你可以:
1、到你所在村委的勞動和社會保障中心予以投訴,無果的情況下;
2、你可以到你所在地市的勞動局予以投訴。
3、在勞動局安排相關人員調解無果的情況下,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4、根據勞動仲裁情況,你可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前提是:該企業敗訴,15內未進行上述)
只有法院有強制執行的權力,公安局是行政執法機構,沒有強制權。
特別提醒:你去投訴,須提供你的相關證明,如:工資條、工卡、考勤卡等。
也就是能夠證明你身份的證明?,F在要求勞動仲裁又不花錢了,你可以要求去仲裁的。
如果該企業在錄用你一個月內未和你簽訂勞動合同你也可以要求該企業賠償的,其賠償金額是自你入職之日期至你離職之日工資雙倍的賠償。如果沒有未你購置社會保險的話,也要賠償的。
你可以按照上述方法去投訴的。
兩個月不發工資老板被抓怎么辦?
兩個月不發工資,老板被抓,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去人民法院起訴,有法院依法拍賣企業財產來償還工資。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其支付賠償金: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無故拖欠職工工資,資方要支付拖欠工資、補償金(25%拖欠工資額),必要時還要支付賠償金。
工地干活的工人活干完了老板被抓了,工資拖著不給我該怎么辦
依據法律,時間一月滿未發工資的屬于拖欠工資,你可以舉報
1、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撥打熱線12333。
2、去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
3、去當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請支付令。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老板被抓,工資怎么辦?
可以請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給予幫助??h(包括縣)以上各級人民政府都設有勞動保障局,下轄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要履行《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該《條例》第十條第二、第三款分別是: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第十一條第六款是對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就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行為,農民工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