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
1.追索勞動報酬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追索勞動報酬糾紛管轄)
2023-12-26 15:17:49 閱讀數:23這個規定在《勞動保障部關于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的第五十三條:“勞動法中的‘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例如在案例《蘇州豐裕機械工程有限公司與黎德追索勞動報酬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2016蘇05民終2873號)中,法院以此來確定用人單位發放的“報銷款”實際為餐補、房補的補助津貼,屬于工資范疇,應當計入勞動者的每月工資數額。
-
法律
2.財產損害賠償糾紛管轄(財產損害賠償糾紛管轄法院)
2024-01-31 12:44:30 閱讀數:663國家賠償案件的管轄法院法律主觀: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行使請求國家賠償的權利,保證人民法院及時、準確審查受理國家賠償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現就人民法院國家賠償案件立案工作規定如下:第一條本規定所稱國家賠償案件,是指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下列案件:(一)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限,其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
法律
3.機動車事故責任糾紛管轄(機動車事故責任糾紛管轄法院)
2024-01-30 11:36:35 閱讀數:122因為交通事故發生糾紛,是可以起訴的,交通事故的管轄與受理的規定:1、管轄,交通事故發生地或被告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具有管轄權,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的管轄地一般為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發生地的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未設立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由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指定管轄前,最先發現或者最先接到報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先行救助受傷人員,進行現場前期處理,2、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在兩個以上管轄區域的,由事故起始點所在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
-
法律
4.仲裁合同糾紛怎樣處理(打一場勞動仲裁多少錢)
2024-01-29 09:26:35 閱讀數:11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條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民中華人民共和國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合同產生爭議應當怎樣處理任何一種違約行為都有可能引起合同糾紛,如果當糾紛發生時,當事人可以先行和解或調解,不能達成和解過調解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或仲裁條款進行仲裁,如無法達成仲裁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解決。
-
法律
5.締約過失責任糾紛(締約過失責任糾紛管轄)
2024-01-28 12:27:50 閱讀數:409締約過失責任糾紛是指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因故意或過失致使合同未成立、未生效、被撤銷或無效,給他人造成損失應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這是本題的答案,不過締約過失責任一旦產生,過失方就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感謝大家,再見.締約過失責任和違約責任的區別締約過失責任與違約責任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1、發生的時間不同,締約過失責任糾紛是什么締約過失責任糾紛是什么締約過失責任糾紛是指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因故意或過失致使合同未成立、未生效、被撤銷或無效,給他人造成損失應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1、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
法律
6.加工承攬合同糾紛(加工承攬合同糾紛管轄地)
2024-01-27 09:28:52 閱讀數:881加工合同是承攬人根據定作人要求的品種、數量、質量及規格等內容,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利用自己的設備、勞動為其加工特定的產品,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協議,屬于承攬合同,定作人在承攬人完成工作前可隨時解除合同,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定作人未向承攬人支付報酬或者材料費等價款的,承攬人對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權或者有權拒絕交付,但另有約定的除外,承攬人將其承攬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未經定作人同意,定作人也可解除合同。
-
法律
7.合伙糾紛的管轄權如何確定(合伙糾紛如何起訴)
2024-01-17 12:32:33 閱讀數:242二、公司糾紛怎么處理公司在遇到債務糾紛時,應該采取以下方式:1、靈活約定仲裁在合同簽定時,如果面臨標的大、對方履約誠信差、以及地方保護主義嚴重等情形時,一般可以采用仲裁的方式,仲裁具有的專業性、靈活性、保密性、快捷性、經濟性、獨立性的特點以及一裁終局的規定,就可以使我們減少成本,縮短時間,提高效率,減少訴訟帶來的麻煩,一、公司糾紛管轄法院的確定公司訴訟地域管轄是指確定同級人民法院在各自轄區,受理第一審公司訴訟案件的分工和權限。
-
法律
8.房屋買賣糾紛是專屬管轄嗎(房屋買賣糾紛是專屬管轄嗎)
2024-01-16 16:26:44 閱讀數:540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盡管《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
合同
9.加工承攬合同糾紛管轄法律依據(加工承攬合同糾紛管轄地)
2024-01-09 08:51:19 閱讀數:103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條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報酬的合同,但如果當事人在加工承攬合同中約定由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的,其約定的法院具有管轄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
法律
10.代簽勞動合同的糾紛及其處理(代簽勞動合同的糾紛及其處理 ...
2023-12-21 09:27:22 閱讀數:397最好立馬 走法律程序 第六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 書面勞動合同 的,應當依照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法律客觀:《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
民事
11.民間借貸被告如何提出管轄權異議(民間借貸糾紛被告答辯狀 ...
2023-12-13 13:44:52 閱讀數:762 -
合同
12.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管轄如何確定(房屋買賣合同糾紛訴訟有效 ...
2023-12-07 12:45:48 閱讀數:653為便于當事人訴訟,便于人民法院及時、正確的行使審判權,在立法上應采用明確、具體規定的形式確定管轄,這對于人民法院和當事人都一目了然,不因管轄不明發生爭議,有利于及時行使審判權和訴權,房屋買賣合同的管轄權法律主觀:房屋 買賣合同管轄權 的規定如下:《 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地 人民法院管轄,為便于排除和避免某些行政干預因素和基層人民法院的業務素質及設備條件,規定了管轄權的轉移和指定管轄,并適當地提高了某類案件的審級,以利于人民法院的公正審判。
-
法律
13.最高院關于醫療糾紛司法解釋(最高院關于勞動仲裁司法解釋)
2023-12-06 12:49:47 閱讀數:196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兩種損害在賠償適用的依據上不同,前者適用《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后者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高院解釋”),由此,兩者在賠償項目,賠償額上有很大的差異,簡單來說,醫療事故侵權的賠償額遠低于一般醫療損害的賠償額。
-
法律
14.勞動爭議和勞務合同糾紛區別(勞動爭議和勞務合同糾紛的區 ...
2023-12-06 11:09:29 閱讀數:261勞動爭議是指勞動關系的當事人之間因執行勞動法律、法規和履行勞動合同而發生的糾紛,即勞動者與所在單位之間因勞動關系中的權利義務而發生的糾紛,而勞動合同糾紛是勞動爭議糾紛的一種,指在中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而勞動合同糾紛是勞動爭議糾紛的一種,指在中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勞動爭議是指勞動關系的當事人之間因執行勞動法律、法規和履行勞動合同而發生的糾紛。
-
工程
15.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的訴訟主體,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的訴訟管轄
2023-11-06 15:10:53 閱讀數:1063、建設工程糾紛管轄法院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建設工程糾紛管轄法院1、法律主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轄法院是適用專屬管轄的規定,由建設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