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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1.當事人簽訂合同時可以約定合同生效日期嗎
2024-01-06 11:46:15 閱讀數:256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2、法律規定的釋義:根據本條的規定,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對合同的效力附期限,即附期限的合同,法律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期限的除外,”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期限屆至時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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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2.合同日期在公司成立之前可以嗎
2024-01-05 09:46:54 閱讀數:110 -
合同
3.簽訂的合同生效時間能約定嗎,簽訂合同生效日期
2023-11-16 15:13:44 閱讀數:151合同生效日期以簽訂日期為準嗎合同簽訂日期一般是合同生效時間,但是合同雙方約定了合同生效條件或者生效時間的,合同生效時間是生效條件達成時,此外合同需要經過相關部門批準才生效的,在簽訂后需經過批準才生效,當事人可以約定合同生效的日期,依法簽訂的該合同屬于附生效期限的合同,法律分析:當事人可以約定合同的生效日期,民法遵循意思自治原則,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的按照法律規定,承諾生效時,合同生效,法律主觀:當事人可以約定合同生效日期,合同中約定了生效日期的,合同自約定的生效日期時生效,沒有約定生效日期的,自簽訂時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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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4.三方協議日期寫錯了怎么辦
2023-10-10 12:43:42 閱讀數:797三方協議填錯了更改方法:直接在原協議上進行修改,并由三方共同在修改處簽名或蓋章,三方協議填錯了更改方法:直接在原協議上進行修改,并由三方共同在修改處簽名或蓋章,更正的方法為:直接在原協議上進行修改,并由三方共同在修改處簽名或蓋章,更正的方法為:直接在原協議上進行修改,并由三方共同在修改處簽名或蓋章,更正的方法為:直接在原協議上進行修改,并由三方共同在修改處簽名或蓋章,更正的方法為:直接在原協議上進行修改,并由三方共同在修改處簽名或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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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5.居間合同過戶時間寫錯了如何處理
2023-09-06 13:14:35 閱讀數:915居間合同沒約定過戶時間怎么處理1、法律分析:居間合同沒有約定過戶時間的可以補充協議,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民法典》中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請求履行,但是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的方式處理,雙方可就過戶期限達成補充協議,無法達成補充協議的,可在符合過戶條件時隨時要求對方配合,但應當給予一定的準備時間,房屋買賣居間協議糾紛房屋買賣居間協議注意事項簽訂房地產買賣居間協議的注意事項:(一)、如委托人需要保密要做出居間人的保密約定在簽訂居間合同時,若委托人要求居間人不得將其姓名或商號、名稱告知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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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6.商業合同起訴有效期(合同欠款超過三年如何處理)
2024-02-05 09:55:02 閱讀數:545商業合同訴訟時效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且受 訴訟時效中斷 中止影響,商業合同起訴有效期我們在處理民事糾紛的時候,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民事訴訟時效期限,在期限內提起訴訟,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規定訴訟時效的目的,在于促使當事人盡早行使權利,盡快解決當事人間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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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7.民間借貸屬于合同糾紛嗎(民間借貸屬于借款合同糾紛嗎)
2024-02-01 11:13:18 閱讀數:674民間借貸也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按照約定返還到期欠款并支付一定金額的利息,民間借貸的利率不得超過法律規定的范圍,否則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借款人可以不支付,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九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視為合同成立:(一)以現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時,2015年9月1日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 借貸雙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事后未達成補充協議,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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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8.民間借貸和借款合同的區別(民間借貸和合同糾紛的區別)
2024-02-01 10:55:16 閱讀數:213借條多用于民間借貸,根據民間借貸習慣,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后,在即時履行的情況下,貸款義務方向對方支付借款,則對方立即向貸款方出示(成立)借據,2、借條與借款合同“持有”文書的法律意義不同借款合同一般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持一份,3、借條與借款合同對是否已經還款的證明作用不同按照民間使用借條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發生(交付)時,由債務人寫就、出具借條,并將借據交付給債權人持有,在我國的民間借貸的債權債務關系證明中,借條合同和借條都是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確定的,是出借人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能夠得到保障而制定的,是借款人為了給予出借人保障而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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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9.民間借貸合同屬于諾成合同(民間借貸合同屬于諾成合同嗎)
2024-02-01 10:52:16 閱讀數:581諾成合同是指以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為成立要件的合同,但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屬于實踐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如果借款合同中的一方不是法律規定的自然人,就屬于諾成合同,借款合同屬于諾成合同嗎法律分析:借款合同屬于諾成合同,同時也是實踐合同,具體根據合同的實際情況確定,借款合同屬于諾成合同嗎,一般來說,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屬于實踐合同,二、諾成合同和實踐合同的定義諾成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經對方同意即能產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諾即成”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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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10.欺詐合同的撤銷期限(民法典規定了7種無效合同)
2024-02-01 09:52:14 閱讀數:175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1、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第一百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三個月內沒有行使撤銷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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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11.民間借貸合同屬于什么合同(民間借貸合同怎么寫才有效)
2024-01-31 11:20:27 閱讀數:375借款合同屬于什么法律關系,借款合同特點借款合同屬于民事法律關系,借貸雙方在訂立合同下約定的民事債務債權,產生相應的權利和義務,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九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視為合同成立:(一)以現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時,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民間借貸糾紛通常屬于借款合同糾紛,(五)出借人以與借款人約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實際履行完成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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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12.借款未還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借款未寫歸還日期,訴訟時效)
2024-01-31 08:50:19 閱讀數:117,2、當事人約定了利率標準發生爭議的,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在民間借貸中,借貸雙方最容易出現矛盾的是利息問題,對此法律有明文約定:,1、借貸雙方對有無利息約定發生爭議,有不能證明的額,可以參照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息,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因沒有書面的借款證明,從法律的角度看,這樣的借款是沒有償還保證的,如果借款人不誠信還款或雙方因親友關系發生變化,必然會給出借方追要借款帶來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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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13.員工因病主動辭職有補償嗎(員工因病主動解除勞動合同)
2024-01-30 10:54:33 閱讀數:123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提出離職只有一種情況有補償,就是用人單位存在勞動法規定的情形,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準,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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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14.合同糾紛仲裁和訴訟哪個好(起訴和仲裁有什么區別)
2024-01-29 10:23:37 閱讀數:522仲裁與訴訟的主要區別包括:1、啟動條件:仲裁需要當事人雙方事先達成仲裁協議,且大多數情況下不允許中途變更或撤銷,綜上所述:合同糾紛仲裁和訴訟各有利弊,選擇哪種方式取決于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和期望,一般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在全國范圍內任意選擇裁決水平高、信譽好的仲裁機構,而不論糾紛發生在何地、爭議的標的有多大,仲裁程序簡潔、高效,通常比訴訟時間短,訴訟的時間周期通常比仲裁長,仲裁和訴訟有什么區別一、訴訟和仲裁的區別是什么(一)啟動的前提不同要啟動仲裁程序,首先,必須要雙方達成將糾紛提交仲裁的一致的意思表示,這可以通過專門的仲裁協議也可以通過合同中的仲裁條款表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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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15.合同無效訴訟有效期(合同無效訴訟有效期幾年)
2024-01-29 10:20:37 閱讀數:856《民法通則》第六十一條規定“民事行為被確認為無效或者被撤銷后,當事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給受損失的一方,根據《民法通則》五十八條規定“無效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履行期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